一、项目名称
新建加油站
二、政策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改[2010]71号)。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1、取得省商务厅关于加油站发展规划确认文件应提供的材料
①企业申请文件(要对可行性和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②《河南省加油站建设申请表》;
③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④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成交确认书》;
⑤拟建加油站平面位置图(非城区的,提供建设地点半径10公里内现有和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位于城区的,提供半径3公里范围内现有和在建加油站现状分布示意图);
⑥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⑧年度行业发展规划。
2、企业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企业申请文件;
②《河南省加油站建设验收情况表》;
③填写《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④河南省商务厅规划确认文件;
⑤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批准文件(专指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油站);
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提供村镇规划许可证);
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不需要提供);
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镇规划区以外,提供村镇建筑许可证);
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环境保护评估登记表;
加油机计量鉴定证书或出厂合格证书;
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证;
成品油、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与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发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供油协议;
四、申报条件
申报的建站地址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
(2)实地查看;
(3)审核资料;
(4)行文上报;
(5)省商务厅批准。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八、收费标准、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本部门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2.00
13.00—17.00
十一、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
窗口电话:0379-63917259
咨询电话:0379-63930762
十二、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