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
	二、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需提交申请材料
	    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原件);
	    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需提供企业中方主管部门意见(原件);
	    3、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转让的决议(原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原件);
	    6、验资报告;
	    7、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供产权交易所有权交易证明或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国资评估中心确认书;
	    8、新资产注册登记证明及资信证明(原件)
	    9、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投资者转让股权前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窗口领取批文及证书
	五、受理部门及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六、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部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九、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63917259 63255431
	    投诉电话:63917623
	十一、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