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
二、政策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改[2010]71号)
三、提供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自建的加油站、点提供建站批文;收购的加油站、点提供收购合同;法院判决或拍卖的加油站、点提供判决文书或拍卖成交书;或建设手续齐全的提供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相符的加油站、点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以上材料都不能提供的,提供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加油站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须提供省商务厅出具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原件);
(10)上年度加油站(点)全景、加油区4寸彩色照片各一张(原件);
(11)上年度供油协议执行情况(原件);
四、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报
2、提交材料
3、审核资料
4、年检盖章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八、收费标准、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本部门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2.00
13.00—17.00
十一、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
窗口电话:0379-63917259
咨询电话:0379-63930762
投诉电话:0379-63937943
十二、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