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二、法规政策依据:
(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2)《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通知》(豫商改【2008】75号)
三、需提交申请材料:
(1)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领表
(2)受理
(3)审核资料
(4)备案
五、受理部门及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六、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部门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九、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
窗口电话:0379-63917259
咨询电话:0379-63930762
十一、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