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审批
	二、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三、需提交申请材料
	    1、企业关于延长出资期限的请示(原件);
	    2、董事会关于延长出资期限的决议(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原件),不设董事会的出具执行董事或法人代表决定(执行董事或法人代表签字,原件);
    3、公司的合同、章程修改条款(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
    4、公司批准证书正本原件,副本2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已出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条件
	    延长出资期限必须确定具体的出资到位日期,在申请及合同章程中表示明确,原则上限定为下一年检年度前;另只得延长一次。
	五、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窗口领取批文及证书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部门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一、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63917259 63255431
	    投诉电话:63917623
	十二、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