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变更
二、政策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改[2010]71号)。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企业名称变更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企业变更申请;
(3)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2、企业地址变更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企业变更申请;
(3)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4)涉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省商务厅核发的油库或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企业变更申请;
(3)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4)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
(5)加油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等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的出资协议等法律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
(1)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书面决议;
(2)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
四、申报条件
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
(2)实地查看;
(3)审核资料;
(4)行文上报;
(5)省商务厅批准。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八、收费标准、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本部门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2:00
13:00—17:00
十一、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
窗口电话:0379-63917259
咨询电话:0379-63930762
投诉电话:0379-63937943
十二、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