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经营资格的注销和撤销
二、政策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改[2010]71号)。
三、提交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
(2)《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2、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四、申报条件
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
(2)实地查看;
(3)审核资料;
(4)行文上报;
(5)省商务厅批准。
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办理程序: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市商务局或省商务厅查证属实后,可由省商务厅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商务厅将已撤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通告企业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七、领取结果地点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八、收费标准、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本部门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2:00
13:00—17:00
十一、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
窗口电话:0379-63917259
咨询电话:0379-63930762
投诉电话:0379-63937943
十二、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网站